發(fā)布時間:2023-03-29 | 信息來源:12360海關熱線 | 點擊量:1761

1、什么是危險貨物?
根據《危險貨物分類和品名編號》(GB 6944-2012)中的闡述,具有爆炸、易燃、毒害、感染、腐蝕、放射性等危險特性,在運輸、儲存、生產、經營、使用和處置中,容易造成人身傷亡、財產損毀或環(huán)境污染而需要特別防護的物質和物品。
9大類危害《危險貨物品名表》(GB 12268-2012)3523個條目。
2、什么是危險化學品?
根據《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》(國務院令第591號)第三條規(guī)定,本條例所稱危險化學品,是指具有毒害、腐蝕、爆炸、燃燒、助燃等性質,對人體、設施、環(huán)境具有危害的劇毒化學品和其他化學品。
不適用:民用爆炸物品、煙花爆竹、放射性物品、核能物質以及用于國防科研生產的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。通俗來說,列入《危險化學品目錄》的產品就是危險化學品。《危險化學品目錄(2015版)》共有2828個條目。
3、什么是危險貨物包裝
是指盛裝危險貨物的包裝容器,通常包括容量不超過450升、凈重不大于400公斤的包裝容器,中型散裝容器,大型容器(大包裝)等。另外還包括壓力容器、噴霧罐和小型氣體容器,便攜式罐體和多元氣體容器等。

